根據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、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》(HJ25.1-2019)等文件規(guī)定,泰安泰山新晨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承擔了東明縣陸圈鎮(zhèn)于譚寨村工礦廢棄地復墾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,最終編制了調查報告。報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:
—、項目概要
地塊名稱:東明縣陸圈鎮(zhèn)于譚寨村工礦廢棄地復墾項目地塊
地理位置:位于菏澤市東明縣陸圈鎮(zhèn)于譚寨村東北側460米處,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5.224358823,北緯35.250180725。
地塊面積:地塊一占地面積為137653平方米,地塊二占地面積為44091平方米。
四至范圍:地塊南側、東側、西側均為農用地,北側為公墓。
使用歷史及變遷:調查地塊歷史上為陸圈鎮(zhèn)于譚寨村工礦用地,其中有面積約36500平方米土地原為磚窯廠,其他土地為坑塘及種植農作物。該磚窯廠于20世紀80年代年開始建廠生產,于2005年停產,于2017年全部拆除,調查地塊于2017年-2019年期間荒廢閑置。
委托單位:東明縣陸圈鎮(zhèn)人民政府
報告編制單位:泰安泰山新晨地理信息有限公司
檢測單位:蘇州環(huán)優(yōu)檢測有限公司
二、初步調查結論
地塊內土壤采樣共12個采樣點位,地塊外設置2個對照點,共采集31個土壤樣品(3個平行樣),地塊內地下水采樣共4個地下水采樣點位,地塊外設置1個對照點,共采集7個地下水樣品(2個平行樣),均送至實驗室進行樣品分析。
采集的土壤樣品檢測指標濃度均低于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的篩選值和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15618-2018)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,氟化物低于《場地土壤環(huán)境風險評價篩選值》(DB11/T 811-2011)表1中的公園與綠地的篩選值。地下水各監(jiān)測因子均低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的Ⅳ類地下水限值。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,環(huán)境狀況可以接受,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無需進行后續(xù)的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及風險評估工作,調查活動可以結束。